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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福建南边制药被出具警示函,涉未实时流露对外担保

    发布日期:2026-01-01 10:01    点击次数:112

    蓝鲸新闻12月24日讯,近日,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规范决定书,剑指福建南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过甚关系包袱东谈主。

    决定书闪现,福建南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:2024年7月,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溪支行刚毅《最高额典质公约》,为全资子公司福建沃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最高额1,072.41万元的典质担保。针对上述担保,公司未预先实践审议形式,于2025年8月才召开董事会补充审议,未实时实践信息流露义务,于2025年7月才对外流露。

    上述情况违抗了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处分主张》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流露处分主张》的关系规则。

    刘平山当作南边制药董事长,李永当作南边制药时任总司理,钟剑锋当作南边制药财务总监兼董事会布告,细察并参与上述担保事项,未实时组织公司实践关系信息流露义务,未极力尽职,对上述违纪活动负有包袱。

    对此,福建证监局决定对福建南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、刘平山、李永、钟剑锋经受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规范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集诚信档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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